
为深入落实《社区矫正法》,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,11月1日到11月8日,临夏市人民检察院对全市4镇7办11个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。


督查组主要采取核实基本情况、查阅卷宗、查看定位管理系统、打电话询问矫正人员、与重点矫正人员谈话等方式,全面掌握矫正人员入矫、解矫、学习、劳动、思想动态、疫情防控、请销假等方面的矫正管理情况,对犯有邪教、暂予监外执行、未成年的社区矫正人员作了重点监督检查。


督查组对各司法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,对发现的个别资料不齐全,文书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,立即进行了整改。督查组要求各司法所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律法规,严格执法流程;要不断加强与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交流,切实形成工作合力;要常态化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各项制度建设,不断在执法的精细化上和规范化上下功夫;在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提高教育质量,确保社区矫正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,坚决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、漏管、重新犯罪等情形发生。
